Rules 住宿規則
住宿規則
為了確保賓客的安全和舒適,和光市東武飯店根據住宿協議第十條制定了以下使用條款。請您務必遵守這些規定。如果您不遵守這些規定,我們可能必須拒絕您的入住和使用飯店設施。此外,請注意,對於您因不遵守這些規定而導致的任何意外事故,飯店概不負責。
第一條:客房的使用
- 1. 請查看客房內的疏散路線圖,此圖清楚張貼在客房入口門內側。
- 2. 入住期間,請務必從裡面鎖好門和門鎖,尤其是在睡覺的時候。
- 3. 當有人敲門時,要麼在門鎖開啟的情況下開門,要麼透過貓眼查看。此外,如果您懷疑有入侵者,請勿隨意開門,並務必聯絡前台。
- 4. 所有客房均為無菸客房。嚴禁在客房內吸煙。請注意,如發現吸煙行為,您將被收取特殊清潔費和客房取消費。
- 5. 未經飯店許可,禁止在客房和走廊使用明火、蠟燭或任何其他取暖或烹飪設備。嚴禁在客房內烹調。
- 6. 未經飯店許可,嚴禁將客房用於住宿以外的用途,如商業活動(展覽等)。
- 7. 未經飯店許可,請勿移動房間內的任何家具,也請勿將任何個人物品帶出房間。如有任何物品遺失或損壞,您可能需要賠償實際損失。
- 8. 請在大廳接待訪客。
- 9. 長期住宿合約不創設任何租賃權、住宅租賃權或《住房和租賃法》或其他與住房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 10. 我們嚴禁接待除已登記客人以外的任何人。
- 11. 未經父母許可,我們不允許未成年人留宿。
第二張 客房房卡
- 1. 入住期間離開房間時,請務必帶上房卡並確保房門已上鎖。
- 2. 離開飯店時,請務必將房卡歸還至前台或自助繳費機。
第三條 貴重物品
- 1. 入住期間,請將現金、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存放在房間內的保險箱內。
第四條 委託給我們的物品
除非另有規定,您的物品將以以下方式存放。未依規定存放的物品將依法規定視為您不打算取回的物品。
- *過夜客人和非住宿客人寄存在前台的物品可以保管1個月。
第五條 失物招領
遺失物品將保管 7 天(包括找到當天),之後將移交給最近的警察局。
第六條帳戶
- 1. 入住時需繳交房費押金。 (押金包含房費、服務費和稅金。)
- 2. 您可以使用現金、代金券、住宿券、信用卡或飯店認可的任何其他付款方式支付住宿費用。即使在您入住期間,飯店也可能要求您結清帳單。
- 3. 如果付款人不是客人,而是由其他人支付,且未在指定日期前收到付款,我們將直接向客人索取付款。
- 4. 對於在非飯店經營的商店購買的商品或在飯店外購買的商品,我們不提供預付款,也不接受送貨到飯店的貨到付款包裹。
- 5. 除了法定稅費外,我們還會收取帳單金額的 10% 作為服務費,因此我們婉拒任何小費。
第七條 應停止的事項
請勿攜帶任何可能幹擾飯店其他客人的物品或從事任何可能幹擾飯店其他客人的行為。
- 1. 狗、貓、小型鳥類和其他寵物(導盲犬除外)
- 2. 易燃或可燃材料
- 3. 散發惡臭或有毒的物品。
- 4. 法律禁止持有的其他物品
- 5. 賭博、恐嚇行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任何冒犯或妨礙其他顧客的行為或言語(包括噪音等)
- 6.穿著睡衣、拖鞋等走出客房。
- 7. 分發廣告及宣傳品、銷售商品、招攬等。
- 8. 請勿在四樓大廳內飲食(咖啡除外)。
- 9. 未經許可,公開揭露在飯店內拍攝的商業用途的照片、影片等。
- 10. 將個人物品無人看管地留在走廊、大廳或公共區域。